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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关于征集校歌歌词的通知
 

    校歌是学校办学理念、校园精神和学校特色的特殊载体,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引领学校发展方向的精神宣言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凝聚全校人心,激励师生开拓创新,本着集思广益的宗旨,学校决定面向广大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校友、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等征集校歌歌词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征集内容

    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校歌歌词。

    二、征集时间

   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截止。

    三、征集对象

    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全体师生员工、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
    四、作品要求

    (一)主题鲜明,简洁凝炼。结合学校艰苦创业的发展历程和深厚积淀,歌词应全面展示学校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,并富有时代特色,体现大学校歌的风格和特色,以二至三段为宜。

    (二)立意高远、言辞隽永。内容体现“理财至诚精业致能”的校训精神,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成就,体现师生顽强拼搏、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,抒发对学校的热爱、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祝愿。

     (三)欢迎同时提供曲谱。曲谱应旋律优美,节奏流畅,催人奋进,个性鲜明,注重地域特色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。曲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,歌词填写在相应音符下方。

    五、投稿要求

    (一)投稿人将所作歌词在A4纸上工整誊写(或打印),

     并附详细创作说明、典籍出处以及相关注解。

    (二)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、电话、邮编及通讯地址,来稿恕不退还。所有来稿均须为本人原创作品,并附有作者签名。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,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。稿件一经采用或入围,版权归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所有。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(若不同意,请予说明)。

    (三)此次征集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,歌词避免与其他高校校歌或已经出版或传唱的作品雷同。

    六、评选办法

    (一)学校成立专家评审小组,按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,对所有应征作品设入围奖3——5件,给予奖励。

    (二)入围作品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,然后由全校师生对其进行投票。

    (三)学校综合师生投票结果和专家组意见,报学院党委会议审定,正式确定其中1件作品为校歌,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。

   七、投稿方式

   (一)信函方式请寄:湖南省崇左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党政办 杜怡,邮编:610101。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校歌征集”。

   (二)投稿电子邮箱:1453107395@qq.com。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校歌征集”。

   (三)面投请送至: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党政办(图书信息楼905室)。

   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、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。

    湘潭市湘潭县师范学校

 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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